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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击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谣言五:“活体器官可以随便捐给陌生人”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红十字会 发布时间:2026-07-31 15:48

有人问:“我想帮一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能不能把我的一个肾捐给他?”这种想法虽然体现了极高的道德情操,但在我国现行法律下,是不被允许的。

法律严格限定:活体捐献只限于特定亲属关系。

《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活体器官的接受人仅限于捐献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这是为了防止变相的器官买卖,以及保护捐献者不因一时冲动而做出不可逆的决定。

此外,条例第八条强调了自愿和无偿原则,第九条则明令禁止强迫、欺骗或利诱他人捐献。在实施活体器官移植前,还必须经过医疗机构伦理委员会的严格审查,确认双方关系属实,且捐献人完全出于自愿。伦理委员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同意,才能批准手术。

如果您想帮助陌生人,最好的方式是登记成为逝世后器官捐献志愿者,这才是真正符合法律和伦理的奉献方式。大爱可以有多种表达方式。请务必在法律框架内行善,既保护自己,也成全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