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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红十字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红十字会 发布时间:2026-06-08 16:09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朝阳区红十字会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预警预防、应急响应、现场救护、物资保障、人道救助、心理援助、后期帮扶、宣传发布等工作,提高备灾救灾、应急救援、人道服务能力,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与健康,减轻灾害损失,发挥红十字会作为政府人道救助领域助手作用,维护区域社会稳定,依据上级要求及本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突发事件定义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公共安全危害、社会影响的事件,包括:

自然灾害:地震、泥石流、滑坡、塌陷、暴雨、洪涝、风灾、旱灾、暴雪、寒潮、高温、雷击等;

事故灾难:火灾、交通事故、建筑坍塌、燃气泄漏、危化品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生命线工程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等;

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传染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核辐射事件等;

社会安全事件:恐怖活动、踩踏、暴力冲突、群体性事件、舆情引发公共事件等。

(三)工作原则

生命至上、人道为先;

预防为主、快速反应;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属地为主、协同联动;

依法依规、公开透明;

社会参与、共建共享。

(四)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自然灾害与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北京市红十字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25 修订)》

《北京市朝阳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朝阳区行政区域内,区红十字会系统(区会、街道 / 地区(乡)红十字会、红十字博爱家园、志愿服务站、红十字救援队、志愿队伍、会员单位)参与突发事件的预警、响应、救护、物资调拨、募捐、心理疏导、后期救助、宣传发布、培训演练等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总指挥部(区级)

总指挥长:朝阳区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

副指挥长:朝阳区红十字会秘书长、分管领导

成员:区红十字会办公室、业务科、救护培训基地、志愿服务、募捐、财务、信息宣传负责人;各街道 / 地区(乡)红十字会主管领导(会长、救援队队长、专家顾问组

职责:

区委、区政府、市红十字会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全区红十字系统开展应急处置;

决定预案启动 / 终止、响应级别、资源调配、队伍派遣、募捐发布、信息口径;

对接区应急、卫健、消防、公安、民政、住建、宣传等部门;

审批救助方案、物资调拨、资金使用、社会捐赠公示;

指导现场指挥部、分指挥部开展工作,协调跨区域支援;

对外联络、媒体发布、舆情应对、争取市会及外部援助。

(二)应急工作办公室(常设)

主任:区红十字会秘书长兼任

成员:办公室、业务科、救护培训基地相关人员

24 小时值班电话:65094673;传真:65094674

职责:

24小时值守,首接报告、初判灾情、立即上报总指挥部;

核实、汇总、分析灾情,评估级别、提出响应建议;

制定救助方案、宣传口径、信息发布稿、募捐公告;

统筹救队、志愿队、物资、资金、车辆、通信、后勤;

信息报送、简报、台账、统计、档案、总结评估;

培训演练、预案修订、制度建设;

舆情监测、官网公众号更新、新闻发布协调。

(三)区红十字会各部门职责

办公室:值班值守、信息报送、通信保障、公文流转、网站发布、宣传协调、舆情管理、募捐公示、应急资金保障、专款专用、账目管理、审计配合、资金拨付审核、物资调拨、财务公开审计配合。

业务科:灾情勘察、现场指导、志愿队伍建设救护派遣、献血动员、社会募捐组织、志愿者招募派遣、捐赠物接收登记管理、公示反馈、采购招标、救助统计、后期帮扶和媒体对接。

救护培训基地:救护员培训、现场救护指导、伤员转运协助、应急科普。

(四)街道 / 地区(乡)红十字会分指挥部

指挥长:各街道 / 地区(乡)红十字会(主管领导)会长

办公地点:各街道 / 地区(乡)红十字会

职责:

属地首报、续报、零报告,2 小时内上报区会;

组织辖区救护队、志愿队、会员开展疏散、避险、初步救护、秩序维护、物资发放、群众安抚等工作;

协助属地政府开展抢险、安置、消杀、心理安抚、后期帮扶等工作;

接受区会调遣,支援相邻地区抢险救灾等工作;

开展防灾宣传、救护培训、应急演练、物资储备。

(五)现场指挥部(事发地临时设立)

组成:区会派员 + 属地红十字负责人 + 救援队队长 + 心理骨干 + 医疗专家

职责:

落实总指挥部指令,统现场红十字力量开展救援工作;

进行现场勘查、伤员检伤分诊、救护处置、转运协调等工作;

做好物资发放、登记、管理工作

实时反馈情况、提出支援请求;

协助属地政府、消防、公安、卫健等部门联动处置。

(六)红十字专业应急队伍

应急救护队:持证救护员,负责止血、包扎、固定、心肺复苏、AED 使用、伤员转运。

志愿服务队:开展疏散引导、信息登记、物资搬运、群众安抚、宣传引导、后勤保障。

心理援助队:专业心理师、骨干志愿者,负责心理疏导、危机干预、团体辅导、长期服务。

物资保障队:做好储备、调拨、运输、分发、盘点、维护。

宣传信息队:开展信息采集、影像记录、宣传报道、舆情监测、信息发布。

(七)指挥体系框架

市红十字会、区委、区政府

朝阳区红十字会应急总指挥部

├─ 应急工作办公室(24 小时值守)

├─ 现场指挥部(事发地)

└─ 街道 / 地区(乡)红十字会分指挥部

├─ 区会执行机构(机关科室)

└─ 区会救援机构(属地队伍 + 志愿队)

三、预警与预防机制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监测网络:依托区应急、卫健、消防、气象、地震、水利、住建等部门预警;建立区会街道/ 地区(乡) — 社区(村)会员 / 志愿者四级信息员网络。

报告内容:事件类型、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影响范围、次生风险、处置进展、需求、联系人、现场影像。

报告时限:立即报告10分钟内电话报告2 小时内书面上报、动态续报、处置结束终报。

报告渠道:值班电话、传真、京办、微信群,24 小时畅通。

信息处理:办公室核实、评估级别、提出方案、报总指挥部批准执行。

(二)预防预警行动

宣传教育:在防灾减灾日、世界红十字日、急救日开展火灾逃生、地震避险、心肺复苏、止血包扎、心理调适科普进社区、学校、企业。

培训演练:区级每年不少于1 次综合演练、不少于 2 次专项演练(含火灾、地震、踩踏);街道/ 地区(乡)每半年至少 1 次演练;统筹开展应急救护员持证培训,确保救护员持证率达标、定期复训。

物资储备:区、街道/ 地区(乡)分级储备急救包、担架、AED、帐篷、棉被、食品、饮用水、消毒用品、照明、通讯、防护、心理物资,定期盘点更新。

隐患排查:配合政府开展火灾、燃气、老旧房屋、地下空间、人员密集场所隐患排查,发布安全提示。

四、分级标准与分级响应

(一)事件分级

级(特别重大):死亡 / 失踪≥30 人,或重伤≥100 人,重大社会影响、跨区域、需市级支援。

II 级(大):死亡 / 失踪 10–29 人,或重伤 50–99 人,范围广、区级全面响应。

III 级(较大):死亡 / 失踪 3–9 人,或重伤 10–49 人,局部影响、街道/ 地区(乡)为主、区会支援。

IV 级(一般):死亡 / 失踪<3 人,或重伤<10 人,一般事故、属地处置、区会备案。

(二)分级响应

/Ⅱ 级:自动启动本预案,总指挥部全面指挥;区会全员到岗,派遣救护队、志愿队、心理队;启用区级储备物资、启动公开募捐;对接市红十字会;统一信息发布、舆情管控。

级:应急工作办公室牵头指导,总指挥部统筹调度;属地分指挥部为主;区会派遣骨干、调拨物资、指导救护与心理疏导;信息汇总上报、适度发布。

级:属地分指挥部自行处置;区会备案、技术指导、按需支援;信息简要上报、不公开募捐。

(三)响应启动与终止

启动:达到分级标准、区政府 / 市红十字会指令、总指挥部研判决定。

终止:事件处置完毕、风险消除、伤员安置、次生隐患可控、社会秩序恢复后,由总指挥部宣布终止。

五、分场景应急处置(含火灾专项)

(一)通用流程

事件发生首报办公室初判上报总指挥部研判级别启动响应派遣队伍现场处置信息续报物资保障后期救助响应终止复盘总结

(二)火灾突发事件专项处置

预警:火情 / 高温大风预警发布防火安全提示隐患排查、器材检查、疏散演练、逃生宣传。

响应立即报 119、区应急委、区红十字会,说明地点、火势、被困、伤亡、危化品。

现场行动:协助疏散引导(低姿捂口鼻、安全通道);现场救护(对烧伤、窒息、砸伤、摔伤止血、包扎、心肺复苏、降温、吸氧);伤员分流(转运医院、登记信息);物资保障(水、毛巾、口罩、急救药品、保暖);秩序维护、群众安抚、心理疏导;配合消防、公安、卫健、属地等部门开展联动

后期:医疗衔接、生活安置、心理援助、物资发放、帮扶慰问、复盘总结。

(三)其他典型事件要点

地震:避险搜救救护安置物资心理疏导重建帮扶次生灾害防范。

踩踏:疏散止血包扎心肺复苏秩序维护心理干预。

危化品 / 燃气泄漏:远离通风防护伤员洗消急救转运。

公共卫生事件:流调配合消杀宣教物资发放心理疏导献血动员。

六、后期应急救助

(一)医疗救助衔接

协助卫健委跟踪伤员救治,协调绿色通道、探视慰问、费用帮扶、救助申请等工作;

协助卫健委对接医保、民政,协助开展医疗费用减免、临时救助、大病帮扶等工作;

协助卫健委组织医疗专家、志愿者开展灾后巡诊、康复指导、健康宣教。

(二)生活救助与安置

配合应急局进行安置点建设,发放食品、水、棉被、帐篷、洗漱等基本生活保障用品;

配合应急局对孤寡老人、儿童、残疾人、重病患者、低保特困人员进行重点帮扶、一对一关怀、优先保障

(三)心理援助与危机干预

配合卫健委开展筛查评估:受灾群众、伤员、家属、救援人员的全面心理筛查、分级建档工作;

配合卫健委进行分级干预:

轻度:团体辅导、情绪疏导、放松训练;

中度:一对一咨询、认知疏导、家庭辅导;

重度:危机干预、专业转介、精神科对接、持续跟踪;

重点人群:儿童、青少年、丧亲者、重伤者、救援人员、老人优先进行干预

长期服务:心理档案、定期回访、社区心理服务站、援助热线。

(四)捐赠款物管理

接收登记:专人负责、分类台账、票据齐全、全程留痕;

分配原则:专款专用、专物专用、尊重意愿、精准发放、优先困难、公开公示;

公示监督:通过官网、公众号定期公示捐赠、发放、使用、审计情况;

结余处理:结转同类救助、补充备灾、用于重建与人道服务。

(五)社会关怀与帮扶

慰问走访:慰问受灾家庭、伤员、困难群众、救援人员慰问、发放慰问品;

公益帮扶:开展助学、助医、助老、助残、就业、技能培训、法律援助等公益帮扶活动;

社区重建:修复设施、恢复服务、提升防灾能力、完善应急体系。

(六)总结评估与修订

响应终止后15 日内复盘总结、评估成效、查摆问题、整改落实;

形成报告并归档,上报市红十字会、区委、区政府

完善制度、培训、物资、流程、修订应急预案

七、信息发布与舆情管理

(一)发布原则

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权威、统一、正面引导、尊重生命、保护隐私。

(二)发布主体

总指挥部指定唯一新闻发言人,统一对外发布。

(三)发布内容

及时发布事件进展、伤亡救治、救助措施、物资发放、募捐情况、心理服务、安全提示、后期帮扶、正能量典型。

(四)发布渠道

通过区政府官网、区红十字会官网公众号、官方媒体、新闻发布会。

(五)舆情应对

24 小时监测舆情,及时回应关切、澄清不实、引导舆论、传播正能量。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健全区、街道/ 地区(乡)、社区三级红十字应急组织,确保人员到位、职责明确、联络畅通。

(二)队伍保障

建设专业化、常态化、志愿化、规范化的红十字应急志愿服务队,定期招募、培训演练、持证上岗、激励表彰、动态

(三)物资保障

区级统筹,基层红十字会落实对物资进行分类管理、定期更新、动态调拨、保障有力。

(四)资金保障

设立突发事件专项救助项目,保障处置、物资、帮扶行动;开展社会募捐、定向捐赠、企业合作。

(五)通信保障

24 小时多渠道通讯网络,确保在极端情况下通信畅通

(六)培训演练保障

年度计划、常态化实战化培训演练、覆盖全员、持续改进。

(七)法律与专家保障

建立由法律顾问、应急、医疗、心理、媒体等专家组成的专家顾问组,提供专业支持和决策建议,保障应急处置工作依法依规、科学规范、专业高效。

九、附则

本预案由北京市朝阳区红十字会负责解释、修订;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朝阳区红十字会突发性灾害应急预案(2021 修订)》同时废止

本预案朝阳区红十字会2026528日党组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本预案根据法律法规、政策调整、实践情况适时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