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部门机构设置:根据《关于调整朝阳区红十字会机关管理体制的通知》(朝编【2005】1号)设立,内设办公室、业务科。
2、部门职责:
1) 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执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组织落实中国红十字会工作的方针、政策。
2) 依法开展社会募捐活动,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3) 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捐赠,保证和监督救灾物的发放。
4) 开展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进行初级自救互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工作。
5) 宣传无偿献血、预防艾滋病,捐献造血干细胞等工作;负责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事业、兴办街道红十字卫生站等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
6) 宣传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并依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7) 开展红十字青少年道德教育。
8) 依据红十字会章程吸收会员、发展组织。
9) 开展少儿大病救助工作。
(二)本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坚持党建统领,推动红十字工作提质增效。
2、办好民生实事,提升“三救三献”能力水平。
3、发挥组织优势,进一步融入基层治理。
4、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干部能力水平。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658.81万元,比上年减少19.97万元,下降2.94%。主要原因:在职人员退休。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58.81万元,比上年减少19.97万元,下降2.94%。
1.财政拨款收入658.8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8.8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6.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58.81万元,比上年减少19.97万元,下降2.94%,其中:基本支出409.2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2.12%;项目支出249.5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7.8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58.81万元,比上年减少19.97万元,下降2.94%。主要原因:在职人员退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8.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
教育支出0.1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2.2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5.96%;
卫生健康支出 26.4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0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66万元,2024年度决算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76%。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66万元,2024年度决算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76%。主要原因:本年度培训工作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615.22万元,2024年度决算632.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52.41万元,2024年度决算50.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6%。主要原因: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缴费减少。
“红十字事业”(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562.25万元,2024年度决算582.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4%。主要原因:在职职工工资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2.69万元,2024年度决算26.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8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2.69万元,2024年度决算26.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88%。主要原因: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因在职人员职级变动,不再缴纳医疗保险,所以费用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09.27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61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87万元减少1.2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全年没有因公出国(境)人员;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12万元减少0.12万元。主要原因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压减公务接待相关费用。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61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75万元减少1.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61万元,主要原因:继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23.78万元,比上年增加1.73万元,增加原因:在职人员福利费调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5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1.72%。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朝阳区红十字会共有车辆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0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红十字事业(款)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项):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红十字事业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红十字事业、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补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其他生活救助、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退役军人管理事务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2. 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